通知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科研成果常规性登记及审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4-30 16:04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科研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科研成果常规性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学校教职工

二、登记时间

科研管理系统2026年全时段开放,学校教职工及时在系统里面登记已有的科研成果。

登记内容

我校教职工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0日形成的原则上以“湖南信息学院”为第一署名(承担)单位的各类科研成果:论文、出版著作、专利(著作权)、决策咨询、成果转化、科研成果获奖、创作作品获奖、学科平台立项。2026年度立项的各级各类纵横科研项目教师个人无需在线登记,由科技处登记、上传。

登记平台

我校科研成果登记使用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我校科研管理信息系统从校一站式服务平台进入,教职工可使用工号、密码或者湘信智慧扫码登录。登录网址:https://sso.hnuit.edu.cn/。登录一站式服务平台后,按照“办事大厅--业务系统——科研系统——申报科研成果(论文、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平台等(见附件1)。请尽量使用校内办公网络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校外网络需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信息服务-VPN链接方式登录该系统(见附件2)。

登记要求

(一)科研成果登记填报内容依据《湖南信息学院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湘信院通〔2025〕28号)”(见附件3)。

(二)教职工在系统填报时需认真、据实登记成果。填报内容必须完整,系统内*标框内容及论文登记页的“出版社”和“所占期刊版面”为必填内容,填报内容必须准确,填报人填报时须一一核对成果名称、成果排名、成果信息等填报要素,确保无误;请注意核对格式问题,例如专利号,ISBN号,CIP号等等;上传的所有附件必须合成为一个PDF文档,不得重复上传,不能以图片等其他形式上传(其中论文的检索报告须放在PDF文档的首页);所有成果须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论文扫描件、平台立项文件等,其中无纸质版的成果上传清晰的网页照片等。

(三)系统中成果的登记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合作发表的论文,第一作者为外单位人员,我校教师为唯一通讯作者,可以由该老师登记成果;合作的科研获奖、决策咨询、专著、知识产权、标准,第一成果人是外单位人员,我校教师为主要参与人,由排名最高的我校教师登记,切勿在系统中重复登记同一成果。

(四)各部门安排专门联系人组织开展科研成果登记工作,进行登记工作的指导。二级学院分管科研工作领导、部门负责人须对本部门申报的成果进行认真审核后方可提交。

(五)各部门审核登记成果时须审核科研论文、著作、专利等成果原件。

(六)SCI、SSCI、EI、CSSCI等收录的论文,提供收录检索证明纸质材料;普刊只登记被知网收录的期刊文章,只在知网检索而非收录的期刊论文不登记。

六、上交时间

(一)学校不再发布成果登记通知。2026年12月5前,各部门(学院)完成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数据导出,12月10日前完成部门(学院)审核工作,并根据科技处通知,统一上交部门(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和成果复印件。

(二)若有教师因2026年成果(如论文)的纸质期刊未出刊、检索报告未出具等原因,暂时无法在系统登记的,请于12月11日-25日由各部门集中报备科技处,以免遗漏。待材料齐全后,再补录系统。

 附件:1.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流程图(校内网).docx

     2.VPN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基本流程图(校外网).docx

     3 关于印发《湖南信息学院科研业绩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湘信院发〔2025〕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