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科研项目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6-20 18:07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见附件1),现将该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资助重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术成果。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研究深入、创新程度较高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突出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的科研支持。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主要资助已经出版但未曾受省部级以上课题资助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的著作的修订完善、重印再版。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少量资助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调研报告和工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均可申报。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万元左右。申请重点项目未达到立项要求、但达到一般项目标准的可立为一般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0万元左右。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每项资助金额为25—35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定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2024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3.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今年继续在哲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等7个人文基础学科试点,出版社申报范围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74家)。学术著作首次出版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且在相关学科领域产生显著学术影响和社会价值。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申请人承担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

(2)属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四、申报办法

后期资助项目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与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已签署出版合同或达成出版合作意向的,可出具出版社推荐意见,在评审立项时予以适当参考。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须经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后由申请人依托所在单位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须出具出版机构同意申报意见。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申请书和申报信息汇总表。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和对应的《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3、4、5),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

2.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的项目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和全军社科规划办直接受理。

五、研究及出版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课题《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6年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

2.后期资助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工作)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我办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出版程序并办理结项。后期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由我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由我办安排集中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立项后由原出版社按统一要求修订再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违规出版,否则将视情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

3.后期资助项目成果出版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成果出版后,我办将常态化遴选完成质量与学术价值较高的作品,形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出版成果重点推荐书目”,对优秀成果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七、申报材料

(一)教育学专项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6份申请人签字、出版社推荐意见盖章和签字、学校科研部门盖章和签字;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成果查重报告1份;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上述材料的电子版由各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isc_kyc@126.com

2.提交时间:2025年7月8日前。

(二)其他学科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要求

(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①申请书6份(申请人签字、出版社推荐意见盖章和签字、学校科研部门盖章和签字);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⑤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申请人签字、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意见及签字、学校科研部门盖章和签字);②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③成果查重报告1份;④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⑤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3)申报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①申请书6份(申请人签字、出版社盖章和签字、学校科研部门盖章和签字);②学术著作6套;③著作出版合同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5)存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湖南信息学院+申请人姓名命名)。

2.提交时间:2025年7月10日前。

申报人需按时报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http://www.nopss.gov.cn/n1/2025/0616/c431030-40501756.html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docx

   3.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doc

   4.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请书.doc

   5.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x

   6.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