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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申报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0-14 17:37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现组织我校开展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重点

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教育强国战略图景,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教育强国建设科学规律,把学习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论教育》结合起来,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加强对教育强国的科学内涵、教育强国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的重大关系、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战略任务等的研究,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申报条件

面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申报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围绕本项目研究重点深化研究阐释,产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服务决策价值和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成果要求

申报人须提交研究成果2项及以上(申报人原则上为第一作者,成果发表时间在通知发布之后),成果形式为理论文章、咨政报告、学术著作等。理论文章主要刊载于中央主流报刊、高水平学术期刊或重要网络媒体;咨政报告须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提供脱密证明);学术著作若未正式出版,可提供完整版书稿。

四、资助方式

教育部将按程序择优对完成研究专项成果的申请人给予立项,并拨付资助经费5万元。

五、申报安排

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专家学者参与专项研究,形成研究阐释热潮。

相关咨政报告可脱密处理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664354036@qq.com,文档命名为“大会专项咨政报告+学校名+申报人名”。

其他成果请申请人于2025年6月18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账号通过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工作专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在相应类别的项目申报模块中完成填报并提交。

 

附件: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1) (1).pdf

 

                                     科技处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