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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我校申报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育工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9-26 10:57

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湘社联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申请“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 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推荐方式。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附件:1.湘社联发〔2024〕6号--关于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pdf

    2.“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