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湘社联发〔2024〕6号)文件要求,现组织我校教师申请“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全职在湖南工作,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年龄一般在 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报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
1.研究成果获得过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一项(含一项);
2.主持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项目一项(含一项)以上。
二、推荐方式和申报材料
采取个人自愿申报、学校推荐方式。候选人的推荐材料包括:“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代表性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由推荐单位于2024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
附件:1.湘社联发〔2024〕6号--关于2024年度“湘江青年社科人才”培养工程申报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