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五个研究所:
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长沙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者主要从事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服务业务,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2、项目申报者是成果的直接研制者或知识产权拥有者,或项目实施主体;
3、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
4、拟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
5、拟申报项目具有可以预期的应用前景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在长沙应用和产业化。
6、拟申报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中规定的“专项设置和重点方向”。
(二)申报程序
1、此次申报仍只需在“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填报。需申报的老师进入长沙市科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222.247.55.3:8088/Admin/Default.aspx)填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审核通过的老师,登陆进入系统,按照申报项目所属的计划类别,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项目简介、财政备案表,申报重点项目还需填写《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行性报告”)。
2、从长沙科技网上下载PDF格式申报内容,按A4纸张尺寸打印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财政备案表”和“可行性报告”(一般项目不须填写“可行性报告”),连同“长沙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指明的有关附件材料的纸质文档共4套统一装订(无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有关要求
1、项目需在有限申报时间段内进行申报;项目申请者根据今年科技计划的专项在线填写项目申请表。科研处对项目进行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推荐项目在网上确认推荐。
2、同一企业单位、同一项目负责人一年内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3、正在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之前不能申报新的项目,或者在项目未取得重大进展时不得就同一项目进行申报;
4、申报软科学项目,其项目申报单位审查意见由申请者填写,科技处统一盖章;
5、所有项目申请表中如填写“项目协作单位”一栏,须加盖协作单位公章。
6、项目负责人和首席专家可为同一人,也可不同。项目合同书以项目负责人为准;
7、“附件列表”中附件名称“营业执照”为必选,其复印件由科技处提供。其他附件名称由申请人根据自己情况选择。
四、时间进度安排
1、网上申报:即日起至3月17日
2、纸质材料受理:即日起至3月17日
联系人:肖祥慧 联系电话:84098179
附件: 2014年度长沙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科研处
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