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二级学院、团委、幼儿园:
为加大学校科研成果培育力度,全面提升应用型本科院校教育教学研究理论水平和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现就学校2016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精神为指南,以《湖南信息学院2016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为引导,紧紧围绕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理论和发展战略、产教融合和合作交流、教学和资源建设、人才培养与评价研究,为学校发展建设提供理论指导、决策服务和实践指导。
二、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
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资助项目、一般资助项目、一般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立项10个,资助标准为每个5000元;一般资助项目立项10个,资助标准为每个3000元;一般项目立项20个,立项不资助。
三、申报部门及申报名额数
以部门为申报单位,各部门申报名额详见附件2。
四、申报条件
1、学校在职教育教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报者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2、每个项目限报1名主持人。项目参研人员限3-5人(含主持人)。
3、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
4、下列各项不得再申请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1)己经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的项目;(2)己经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3)其它已经完成的有成果的项目。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档。
2、《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一式七份(A4纸打印),同时提交电子档。
3、汇总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电子档。
4、申报材料请以部门为单位集中报送。请各部门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2015年12月28-30日送至求实楼1106室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hnisc_kyc@126.com。联系人:罗艳,联系电话:13975879451。
六、申报和立项评审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请书、申请书活页等资料,经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部门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2、评审立项程序:申报——部门初审、排序——科研处资格审查(预审)——学术委员会(含校外专家)专家组匿名评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校长审批——立项。
七、注意事项
1、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和管理,原则上未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2、科研项目申请书活页不得透漏部门及个人信息。
3、预期成果必须以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教材等形式体现,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2篇以上。
4、研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年,填报时,填写精确日期,如: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不要填写模糊数字如:“1年”、“2年”。课题立项时间统一为2016年1月。
5、申报项目类别要填写清楚。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2016年科研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信息学院2016年校级课题申报部门及申报名额一览表
3.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4.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5.部门2016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6.学科分类与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