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幼儿园:
2017年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第二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选题要根据通知和《项目指南》的相关要求进行确定。《项目指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划分不同类别,所列项目仅为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报者需根据《项目指南》自行拟定具体选题。
二、2017年度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实行分类评审与立项,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一)重点项目是指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重要问题的研究项目,一般根据全市中心工作的需要实行定向申报委托。通过资格审查、会议答辩评审的程序进行,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二)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经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会议实名评审的程序进行。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原则上互不贯通,申请人只能从中选一。
三、2017年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申请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市级资助项目,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报市级资助项目;
(二)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市级资助项目申请;
(三)如此前所申报的市级资助项目尚未结项,不得再行申报(包括作为负责人申请和作为项目组的成员申报);
(四)不能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硕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项目;
(五)不得以已出版或已研究结项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项目。
(六)不得一题多报,一经发现,予以取消。
(七)限额申报规定
为了确保项目申报和研究质量,实行限额申报。对各区县(市)、市委党校、市属各高校、社科类社会组织都不直接接受个人申报,分别由所在社科联和社会组织审核把关后统一申报,每个区县(市)社科联每批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市委党校和市属高校社科联每批次申报项目不得超过5个,社会组织每批次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根据研究需要,适当支持立项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需要说明经费来源渠道,并由所在单位严格把关。
四、填报和上交材料要求
请申请人于2017年9月15日将项目申请表2份,活页8份交到学校科研处(求实楼1203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isc_kyc@126.com)。
联 系 人:罗艳 联系电话:84098080;13975879451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7年度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指南
3.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表
4.长沙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