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繁荣学校科研活动,推动学校学科建设,提升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进一步推进科教融合,加强科研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研水平,推动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现就学校2018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围绕国家、省、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热点、难点问题、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理论和发展战略、成果转化、产教融合等,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以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湖南省科技项目申报等文件精神为引导,结合自身科研专长、研究方向和优势进行选题设计。
二、项目类别、立项数量和资助标准
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立项5个,资助标准为每个2000元;
一般项目立项30个,资助标准为每个1000元。
三、申报条件
(一)学校各处室、部委、二级学院在职教育教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报者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二)每个项目限报1名主持人。项目参研人员限3-5人(含主持人)。
(三)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研究。
(四)下列各项不得再申请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
(1)己经获得国家级、省市级科研管理部门立项的项目;
(2)已经申报或获得立项的校级项目。
四、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部门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且盖部门公章)、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送至学校科研处(求实楼1203室)。发送汇总表、申请书电子版的电子文档至学校科研处邮箱:hnisc_ky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贵川
联系电话:18163602665
五、申报和立项评审程序
(一)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交各部门进行汇总和初步排序,经部门签署意见后由部门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
(二)评审立项程序:申报——部门汇总、排序——科研处资格审查(预审)——学术委员会(含校外专家)专家组评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通过——立项。
六、注意事项
(一)进一步加强校级科研项目的培育和管理,原则上未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
(二)项目成果必须以湖南信息学院作为第一作者单位,预期成果必须以研究报告、论文、专著、专利、教材等形式体现,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在2篇以上,且注明获得“湖南信息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三)研究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二年,填报时,填写精确日期,如:2018年1月至2020年11月。不要填写模糊数字如:“1年”、“2年”。
附件:1.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
2.部门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湖南信息学院
2018年7月11日
附件1 湖南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 部门2018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