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2〕13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内容: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申报条件:本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2项,限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6)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项目经费管理: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5.申报办法: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6.申报受理: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将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请各部门单位于2022年3月8日收将电子版(以“部门+学科+项目名称”命名)上传、纸质材料提交5份至科研处刘老师(QQ:458697871)。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7.其他要求: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sinoss.net/c/2022-01-28/620359.shtml
附件: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
科研处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