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湖南省学校文化建设促进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校文促会发〔2023〕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3年科研课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3年度课题须按照我会发布的课题申报指南申报,选题范围与研究领域应紧扣学校文化建设,题目可自行选择。与学校文化建设无关的课题不得申报。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2.申报课题不收取任何费用,课题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每项课题均需申报单位承诺具体经费资助标准,方允许立项。每项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名主持人限报一项课题。
3.2023年度科研课题评审继续实行纸质材料专家评审。按照课题管理办法由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评审结果由我会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4.2023年度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实施细则另行发布。立项课题原则上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后三个月内必须开题。立项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应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成果突出、有重大影响的课题,我会将采取成果收购或成果评奖的办法给予经费奖励。
二、组织工作
课题申报需提交湘校文促会《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的打印稿和电子稿。
申报书纸质稿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由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签名,经主持人报科研处审核、签署意见(含具体资助经费额度),并加盖单位公章。
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电子稿请发送指定邮箱:1664354036@qq.com,申报书电子文档标题请按“姓名+单位+课题名称”的格式命名。
附件:其他2023-120 关于湖南省学校文化建设促进会“十四五”规划2023年科研课题申报工作通知.pdf
科研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