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0年第二次修订)和《湖南信息科学职业学院科研工作条例》,现启动项目省级立项课题结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在2010年立项尚未结题的省厅级科研项目,均在结题范围内。2011年立项的“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可自行决定是否参与此次结题。
二、提交结题材料要求
1、请项目负责人在我院科研处网页下载结题报告模板,按要求填写。
2、请项目主持人提交《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并按照申请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提交结题佐证材料(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
3、请于12月28日前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相应电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570668601@qq.com。
三、结题形式
科研处将邀请专家进行验收结题成果,结果将于2013年1月公布。
注:逾期不提交结题材料,须向科研处提交推迟结题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推迟结题,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18075156786
科研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