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社科办[2021]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经省领导部门组织专家审议、审定并公示,我校2个项目获得立项,立项文件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根据《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项目申报书的内容,科学安排、潜心专研,按时高质量的完成科研任务,科研处将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和服务工作。
附件:
1——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文件(下发时间2021年3月).jpg
2——020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文件(下发时间2021年3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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