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部委(中心)、二级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长理工大研〔2022〕27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信息学院联合培养协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学校立项建设专业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11月14日-19日,各部门从德才表现、学术水平、科研条件、培养质量等方面,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管理办法》的通知(见附件1)精神组织开展遴选工作。
二、11月20日,以各部门为单位,向学校科技处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档和纸质版各一份:
1、《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2)
2、 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者的学历、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
3、《长沙理工大学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附件3)
4、 盖章签字的《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附件4)
三、11月21日,学校科技处汇总送长沙理工大学二级学院进行审核,确定初审通过名单并公示3天后报长沙理工大学复核、审定并公布结果。
联 系 人:李帆
联系电话:18273157929
详情请见:附件.zip
科技处
2023年11月14日